美国对加密货币征收的税款并非固定数额,而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交易行为、持有时间以及个人收入水平动态计算的一套复杂体系。其核心原则是美国国税局(IRS)将加密货币视为财产而非货币进行征税。这意味着,几乎每一次对加密货币的处置,包括出售、兑换为其他资产或用于消费,都可能触发资本利得税义务。而通过挖矿、质押、空投或作为报酬获得的加密货币,则在获取时按其市场价值作为普通收入纳税。税率方面,持有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利得可享受0%、15%或20%的优惠税率;持有不足一年的短期资本利得则按10%至37%的普通所得税率征收,具体取决于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层级。单纯的持有行为本身并不产生税负。

将加密货币定性为财产,奠定了美国对其征税的法律基础,也决定了税务计算的复杂性。应税事件远不止将加密货币卖出换取美元这一种。当投资者用一种加密货币兑换另一种加密货币(如用比特币购买以太坊),或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服务时,都被视作出售了原有资产,需要计算并申报该次处置产生的资本收益或损失。通过工作量证明或权益证明机制获得的奖励,在收到当日就需要根据其公平市场价值报告为收入并缴纳所得税。这种框架要求投资者必须为每一笔交易记录详细的日期、成本基础(即购买价格及相关费用)和出售价格,以便准确计算应税利润或用于抵税的亏损。

为加强监管并缩小税收差距,美国国税局已敲定并从2025年开始分阶段实施新的报告规定。新规要求中心化交易所、托管服务商等被视为经纪人的实体,必须使用全新的1099-DA表格向国税局和用户报告详细的交易信息,包括销售收入、成本基础和收益情况。这使加密货币的税务报告要求与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资产趋于一致,帮助纳税人更准确地完成申报。根据最终规则,去中心化交易所和自托管钱包提供商目前暂未被纳入经纪人范畴,其具体的报告规则有待后续立法明确。对于年稳定币收益不超过1万美元的普通用户等,法规也设定了相应的报告豁免门槛。

面对现行税制在执行中面临的挑战,美国立法机构正在积极探讨改革方案。国会两党议员已起草相关税收框架草案,为部分受监管的稳定币交易提供税收安全港,并对通过质押区块链交易获得的奖励尝试设立延后征税的规则。立法提案中还包括了备受市场期待的小额支付免税条款,例如为单笔低于一定金额(如300美元)的加密货币日常消费设立免税门槛,以简化小额交易的税务处理,避免繁琐计算对加密货币支付功能形成的阻碍。这些讨论标志着美国正试图在确保税基与促进技术创新及应用之间寻求新的平衡点。